《赏光剧场》用户服务协议
更新日期:2026年9月18日 | 生效日期:2026年9月18日
【签署提示】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内容,加粗及标红条款与您的权益(尤其是奖励发放、账号处置、免责与争议解决)密切相关。您点击注册或实际使用本应用,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。
一、协议范围与主体
本协议是您与赏光剧场运营者(个人经营者)(以下简称"我们")之间关于使用《赏光剧场》应用及 www.wubug.cc 相关服务(以下简称"本服务")的法律文件。
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《赏光剧场隐私政策》(点此查看)及《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》(点此查看)。您对本服务的使用视为您已一并阅读并同意上述文件。
二、账号
- 您承诺以真实意愿注册账号,设置的用户名、头像、昵称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。
- 每位用户仅可注册和使用一个账号。通过多账号、设备农场、模拟器等方式重复领取奖励的,我们有权不发放、追回奖励并封禁相关账号。
- 请妥善保管账号密码。因您主动泄露密码或遭受他人攻击导致的损失,由您自行承担;因我们的安全过错导致的除外。
- 账号仅限您本人使用,不得出借、出租、转让、售卖。
三、金币、现金与提现
- 金币是您通过完成签到、完整观看激励视频广告等行为获得的虚拟积分,不具有法定货币属性,不可转让、不可互相交易、不可兑换为法定货币以外的任何形式。
- 现金余额依据平台规则由金币按公示比例兑换或通过活动获得,仅可通过应用内提现功能兑换。
- 奖励以您完整观看广告为前提:广告因故无法加载或播放中断时,该次观看可能无法获得奖励,属于正常情况,我们不对此进行补偿。
- 提现规则(门槛、比例、到账时间、手续费)以应用内公示为准。我们可能根据运营情况调整规则,调整前会提前在应用内公示,不追溯影响您调整前已产生的余额。
- 提现前请确认您的支付宝账号信息准确。因您填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您承担。
- 存在作弊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模拟器、脚本、设备农场、多账号、诱导点击、篡改网络环境等)的账号,我们有权冻结其余额发放与提现,并视情节封禁账号;情节严重的,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。
- 长期(连续 12 个月)未登录且余额为零的账号,我们有权进行清理并收回账号标识。
四、用户行为规范
您在使用本服务时,不得实施以下行为:
- 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,发布、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;
- 以任何技术手段干扰本服务正常运行,或恶意刷取奖励;
-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,或实施任何危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;
- 对本服务的任何部分进行反向工程、反编译、反汇编(法律法规明确允许的除外)。
五、服务的中止与终止
- 您可随时停止使用本服务并申请注销账号。注销后,账号内的金币、现金余额将一并清零且不可恢复,请务必先完成提现。
- 如您违反本协议,我们有权视情节采取警告、限制功能、扣减违规所得、暂时封禁、永久封禁等措施。
- 因不可抗力、基础电信故障、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终止的,我们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会尽力提前通知并保护您已产生的数据。
六、知识产权
本应用的软件、界面设计、内容编排及相关权利归我们或相应权利人所有。应用内展示的短剧、短视频、广告内容由相应权利人提供,仅供您在本应用内观看,未经授权不得下载、传播或商用。
七、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
- 本服务按"现状"提供。我们对因系统维护、网络故障、第三方服务(包括广告联盟、云服务商)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或数据延迟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将尽合理努力恢复。
- 您因违反本协议导致的任何损失,由您自行承担;给我们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,您应负责赔偿。
- 本条款未明示授予的一切权利均归我们保留。
八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-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(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)。
- 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九、其他
- 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的,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。
- 我们未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权利,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。
- 本协议更新后,我们会在应用内或官网公示。您在协议更新后继续使用本服务,视为接受更新后的协议;若不接受,请停止使用并可申请注销账号。